福州禁止摩托车的规定
福州市区二环路(含主辅路)以内所有道路和二环路以外的杨桥路、工业路、乌山西路、上浦路、金山大桥、三环主路、绕城高速连接线、机场高速连接线、新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主线及洪山桥,以及火车北站周边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。
《福州市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禁止在市区主城区道路上行驶摩托车。”
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决定从2021年10月25日起,对南三环路辅路(西起南三环路辅路福峡路口,东至南三环路辅路与村道黄下线路口)实行交通管制,禁止摩托车通行。
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,按照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有序通行。
福州市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:
1.《福州市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禁止在市区主城区道路上行驶摩托车。”
2.《福建省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皮卡能不能在福州市区跑
皮卡车在福州市区是可以行驶的,但需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定和限制。根据福州市的规定,福州市区内禁止载货汽车在早晚高峰时段通行,因此需要避开高峰期。同时,福州市还实行了限行措施,根据尾号分别限行的规定,需要在相应的时段避开不能上路的时间。此外,还需遵守福州市的限速规定,确保行驶速度不超过规定限速。总之,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,皮卡车在福州市区是可以合法行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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